释廷寿

2009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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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廷寿(公元904一975年),字冲元,《宗镜录》作者。江苏丹阳人,后迁居浙江余杭。俗家姓王,生于唐昭宗天复四年(公元904年)青少年时代,即有文才。十六岁时,曾献《齐天赋》给吴越王钱镠。他在出家之前,曾充小吏,先为余杭管库官,后作华亭(今江苏松江县境内)镇将。因私自动用库银买鱼虾放生,被判处死刑。在被押赴市曹的路上,面无惧色。典刑官觉得有些奇怪,便问他何以如此泰然自若,他回答说:“我动用库银是为了放生,不是为了中饱私囊,问心无愧,何惧之有”?他的这一番话,竟获得免罪释放。 
    延寿三十岁时,依龙册寺翠岩禅师出家。他刻苦好学,博览三藏经典,苦行自律,依教修习禅定。那时法眼宗创始人文益的弟子德韶在天台山弘法,延寿慕名前往参访。后周太祖广顺二年(公元952年),延筹任雪窦山咨圣寺住持。这时他已闻名遐迩,很多人远请而夹从其受学。

 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延寿应吴越国忠懿王弘椒(即钱椒)的邀请住持杭州灵隐寺,广修殿宇,中兴古刹。第二年(公元961年)又应请住持永明寺(即净慈寺),法缘盛极一时,海内学子云集到永明寺的达二千多人。宋开宝三年(公元97o年),延寿又奉诏在钱塘江畔建六和塔九级,高五十余丈。

 延寿伴永明寺主持期间,完成了他的巨著《宗镜录》定稿。当时的高丽王读了这部书的抄本,钦佩万分,当即派使臣到中国,以弟子之礼的名义,向延寿送供品,计有金缕袈裟、蓝色水晶念珠扣金澡罐等。宋开宝七年(公无974年),延寿再次到天台山传菩萨戒,受戒弟子一万余人。他一生诵《法华经》一万三千部,晚年归心净士。开宝八年(公元975年)逝世,终年七十二岁。

 延寿为法眼奉德韶的法嗣,曾为高丽入宋使臣和问道的学僧三十六人传法,因此法眼宗得以传入高丽。他的著述不少,据有关史料记载,有以下各种:

《宗镜录》一百卷、《万善同归集》三卷、《唯心诀》一卷,《神栖安养赋》一卷、《定慧相资歌》一卷、《警世》一本。

 上述延寿的著述中,在中国佛教史上影响最大的是《宗镜录》。此书一百卷,不可能在短期内写成。史书记载他是在永明寺最后定的稿,但实际上他在雪塞山资圣寺住持时就已经开始写这部书了。关于这一点,《雪窦寺志》有记载。

 《宗镜录》全书八十余万言,分为三章,即前六十卷为“第一标宗章”;六十一卷至九十三卷为“第二问答章”;九十四卷至一百卷为“第三引证章”。这样的结构有一定的道理,延寿自己在《宗镜录序》文中作了说明。他说:“先立正宗,以为归趣(第一章);次申问答,用去疑情(第二章);后引真诠,成其圆信(第三章)。此书之所以取名《宗镜录》,延寿说:“举一心为宗,照万法为镜,编联古制之深义,撮略宝藏之圆诠,同此显扬,称之曰录”。

在延寿时代,佛教已开始走下坡路,学禅的人虽然很多,但因主张不立文字,教外别传,故禅者都不懂教,形成盲修瞎炼的风气;而学教的人则又偏执一隅,形同水火。延寿有鉴于此,著《宗镜录》,主张禅教并重,性相融合。所以他在《宗镜录》中引经据典很多,既有大乘经教,也有禅宗语录。据初步统计,他引用了大乘经典一百二十种,祖师《语录》一百二十种,圣贤集六十种,其目的是说明禅教一如,性相不二。他说“《宗镜录》内,无有一法而非佛事”。又说:“生老病死之中尽能发觉,行住坐卧之内俱可证真”。这也就是马祖道一系统的“平常心是道”和“搬柴运水,无一不是佛事”的思想。故《宗镜录》是借教明宗,而不是混宗于教。

中国的禅门分五家七宗,只有法眼宗针对时弊,重视经教。延寿继承其师德韶的遗志,在自己的著作中,大量引用经典,这在禅宗史上是不曾有过的新风。不过他个人晚年又归信了净土,为宋以后禅净双修法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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