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禀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续佛慧命,接引后学,绍隆佛种。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由辽宁省佛教协会主办、盖州市慈航寺承办传授2011年夏季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传戒时间:
2011年7月31日至8月27日(农历七月初一日至七月二十八日),戒期28天。
二、传戒法会三师:
辽宁省佛教协会会长、慈恩寺方丈照元长老为得戒和尚;
上海市佛教协会会长、玉佛寺方丈觉醒大和尚为羯磨和尚;
浙江省佛教协会副会长、雪窦寺方丈怡藏大和尚为教授和尚。
三、求戒人员条件:
1、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和传染疾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3、求戒人员年龄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1952年-1991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尼部新戒二年以上);
4、求戒人员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无婚史者),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复印件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出具的丧偶证明。
5、求戒人员必须能够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十戒》和《毗尼日用》。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求戒人员应到所在地佛教协会或重点寺院领取《受戒申请表》(空白表复印有效),《受戒申请表》上应粘贴本人近期僧装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及号条,并加盖常住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公章;注:《受戒申请表》请登陆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jwbcjyx)下载
2、求戒人员务必在7月21日后——7月30日前到达传戒寺院(提前到者寺院不给予挂单),接受传戒省佛教协会的审核及常住寺院的面试,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堂;
3、求戒人员每人应缴纳戒费二千二百元整,我寺院将统一成就新戒衣、袍、钵、具。
五、联系方式及戒场乘车路线:
盖州市慈航寺客堂电话: 0417——7868464
明瑞法师13464701088
照一法师15841746932
了法法师138407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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