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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宏佛塔被确定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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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宏佛塔被确定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片来源:资料图)

近日,经过一系列的考察、审核、投票等方式,并征求国家相关部委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宏佛塔被国家文物局确定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并提交国务院审定公布。

贺兰县宏佛塔建于西夏晚期,1985年10月16日,被贺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30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布为第二批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0年7月,国家文物局对宏佛塔进行了落架维修,清理出一批珍贵的佛教文物,宏佛塔被确定为1990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2009年,贺兰县组织人员,对照申报国保单位的要求,搜集、整理宏佛塔相关资料,完成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工作。同年,宏佛塔被自治区文物局推荐申报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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