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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佛教协会召开各寺院负责人会议

2009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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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

                    图二

6月9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佛教协会在云龙山兴化寺卧佛殿召开各寺院负责人会议,学习中国佛教协会两个《办法》和江苏省事务局关于举办《江苏宗教论坛》的通知等文件,传达省宗教局王军局长讲话精神。出席会议的有徐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及全市各佛教寺院负责人、居士共五十多人。秘书长蒋守丰住持会议。徐州市民族宗教局黄修建副局长、宗教处薛亚军处长参加会议。

会上,徐州市佛协副会长、慈济庵住持能宣法师宣读了中国佛教协会关于《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市佛协副会长、大士岩住持能海法师宣读了中国佛教协会关于《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办法》,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邱之森宣读了江苏省宗教事务局关于举办《江苏宗教论坛》的通知。

徐州市民族宗教局薛亚军处长传达了省宗教局王军局长的讲话,主要精神是就创造和谐寺、观、教堂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各寺院负责人纷纷发言,谈学习体会,汇报工作,提出寺院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徐州市佛教协会会长、兴化寺方丈果光法师针对目前和今后徐州佛教协会的工作提出了五条要求:一、一定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搞好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二、各寺院要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特别要抓好财务、财产的管理;三、加强人才建设,注重人才的培养,确保后继有人;四、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开展创建和谐寺院活动,制定具体措施和目标,力争各寺院都成为和谐寺院;五、积极开展慈善事业活动,为社会多做贡献。

黄修建副局长在会议总结中,肯定了各寺院在寺院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提出三个方面意见:一是认真学习中国佛协两个《办法》,深刻理解意义,把宗教事务条例和两个《办法》,结合起来学习;二是联系实际,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才培养、道风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寺院活动,提高认识,明确标准,落实措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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