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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曼谷将依法重罚卖劣质供佛商品者

2010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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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间社》消息,近日,泰国曼谷市政府与保护消费者协会联合推展“保障供佛物品质计划”,要求出售供佛品的业者确保品质,民众选购时也应慎重选择,如发现业者提供的供佛品有故意欺骗消费者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监禁六个月。

泰国国务院事务部长翁安、曼谷副市长玛丽妮和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尼洛,日前视察市政府周围以及巴翁尼卫佛寺附近的销售供佛品店,包括抽查店家出售的供佛用品套装桶,以及相关的商品标签。

玛丽妮说,由于近日三宝佛节和守夏节,佛教善信经常到供佛品店购买套装物品桶献给佛寺,但以往发现个别商店装入的商品缺斤少两,或过期的劣质商品。

对于供佛品套装桶的管理,市政府依照新年节日礼品篮的管理模式,规定装入桶内的商品必须列出清单,注明数量以便核对,且不得有过期商品。如发现供佛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少于清单上注明的数量,有关部门可依法对业者重罚。(文:观琰)

 

信息来源:賣劣質供佛商品 泰將依法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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