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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市佛教协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举行

2010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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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佛教协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昌江区南云寺举行。市佛协会长无生法师,副会长无非法师、张少华、果祥法师,秘书长宏悟法师,常务理事及副秘书长等共10人参加了会议。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冯奀久、市民宗局局长陈新平应邀莅临指导。

会议由宏悟法师主持,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以及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决议,宣读了江西省佛教协会《关于在全省佛教界广泛开展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的倡议书》。

冯奀久、陈新平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希望与会人员能认真贯彻中佛协第八次代表会的精神,将精神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去,要求与会人员在会议中认真学习好、会议后传达和贯彻好新颁布的三个办法,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最后,无生法师做了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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