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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8日,北京市佛教协会在广化寺召开第六届第二次理事会议。市宗教局谭林副局长,市佛教协会传印会长,怡学、胡雪峰、思智、夏法圣副会长,刘燕梅秘书长,常道、马志德副秘书长及市佛教协会55位理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一、传达中国佛教协会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在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北京市佛教协会第六届第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市佛教协会传印会长、市宗教局谭林副局长为理事会理事作了重要讲话。怡学副会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胡雪峰副会长宣读了国宗局王作安局长《在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强调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是首都佛教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根本问题和关键环节。在会议上胡雪峰副会长总结道:“做好以上工作对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规范佛教事务管理、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发挥佛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中,刘燕梅秘书长做《北京市佛教协会第六届第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刘燕梅秘书长还特别详细介绍了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的整个过程,并公布了评选出的本次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分别是广化寺、雍和宫,龙泉寺。雍和宫、广化寺、海淀龙泉寺作为市佛教协会创建和谐寺院活动先进单位,在教务、慈善、文化宣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社会反响等方向都表现出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促进首都佛教界的团结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本次理事会上,传印会长赞叹北京佛教界同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认真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和带领广大信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自觉服务于国家大局,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要求大家认真学习王作安局长《在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作出贡献。 谭林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佛教寺院应该在充分挖掘寺院文化上下功夫,与会的各寺院大多数都是在风景名胜区内,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历史资源,值得下力气深入发掘,各寺院与可以考虑与所在的景区进行更多的、更融洽的合作,为社会和谐作出更多的贡献。 此次会议传达了《在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回顾一年多来的主要工作,总结主要经验,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为深入开展创建首都“和谐寺院(居士林)活动”,圆满完成本届理事会的各项任务起到重要作用。
会议现场
传印长老发言
谭林副局长发言
胡雪峰副会长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