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从2009年11月1日起,作为全国首批10个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试点单位之一的九华山,遵循国家六部委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努力加强全山旅游市场管理和消防安全,率先在全国寺院中统一规定了燃烧香烛的重量和长度。
据了解,目前,九华山风景区共有寺院99座,寺院大多是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近年来游人、香客不断增多,寺院香烛使用频繁,火灾危险性较高,甚至于有极少数的导游和商店擅自误导和欺诈游客购买所谓“发财香”、“长寿香”、“智慧香”等,在游客中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等六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时机,景区内香烛体量规格为:环保香的总长度不得超过33公分等规定。同时对生产香烛的选料进行了规定,禁止在寺院内燃烧用松树材料制作的各类香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