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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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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报告 |
2009年10月26日上午,第五届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二届三次会议在京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主任珠康·土登克珠仁波切主持。国家宗教局一司王哲一副司长,中国佛教协会陈文尧副秘书长,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副院长那仓·向巴昂翁仁波切等出席了会议。
杨坚赞副院长在会上宣读了《关于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二届三次会议筹备情况和会议有关内容的说明》,他表示,这次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评审会将严格按照《藏传佛教高级学衔授予办法》,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第五届高级学衔评审工作,保证高级学衔的质量和授予活动的顺利举行。
会上,珠康·土登克珠仁波切对此次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委员会活动提出了以下三点希望:一、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和能力。希望各位委员多学习、多思考、多调查、多研究,不断提高水平,使自己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工作的要求。三、积极为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献计出力。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团结协作和民主议事精神,多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高级学衔平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出更多更好的、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会议,委员们还认真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评审办法》、《第五届高级学衔授予评审委员会工作方案》、《第五届高级学衔授予考评委员会工作方案》、《第五届高级学衔授予论文答辩委员会工作方案》和《第五届高级学衔授予资格审查员委会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