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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安徽省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

2017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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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佛教新闻网安徽讯 为进一步规范佛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推进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实现资格认定工作常态化,探索建立教职人员认定长效管理机制,安徽省宗教局近日指导省佛教协会制定出台了《安徽省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

  该办法从三个方面对教职人员认定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了认定程序,主要包括资格申请、资格报送、资格审核、资格认定等不同阶段。二是规范了认定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为六月份、下半年为十月份。三是规范了认定条件,主要包括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等七个条件。

  该办法的出台,将推动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该办法已通过省宗教局转发到各市、直管县宗教工作部门。下一步,省宗教局将指导省佛协、各市宗教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认定工作常态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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