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新闻网湖南讯 湖南省大力加强宗教法制建设,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配套法规建设。依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完善了《湖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发布了《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发[2009]31号)》,先后制定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宗教领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10余个配套文件,为有效实施依法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2015年,对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梳理,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对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该保留的严格规范,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先后制定了《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和《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等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审批统一受理,并安排专人负责窗口受理工作,制定服务规范,编制服务指南,进一步明晰了办事环节,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宗教事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依法整治乱建寺庙滥塑露天宗教造像行为的通知》和《关于纠正当前宗教事务管理中几种违规行为的通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寺庙被承包”等问题进行调查清理并依法稳妥处理。
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培训,并按照省法制办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换发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为依法处理宗教事务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