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新闻网福建讯 福建省民宗厅依法行政卓有成效,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印发了《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82项,积极建立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是全省已依法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6763处,认定备案教职人员9492人。
三是制作悬挂统一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为信教群众识别合法场所、遏制非法宗教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监督。
四是完成1300余处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的任职备案工作和2700余个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300余个场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有效推进服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工作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