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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积极开展讲经交流活动

201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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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佛教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佛协、寺院、佛学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讲经交流活动,弘扬佛陀正法,引导当地信教群众正信正行,积极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间佛教的理念。
  
  一、省级佛协常规举办。近年来,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云南、陕西、山东、广西、海南等省、直辖市、自治区佛协积极响应关于推动全国佛教界学习经典、研究经典、宣讲经典的号召,将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作为本省、本地区佛协年度日常化安排。多个省、市已连续多年开展讲经交流活动。
  
  二、地方基层积极响应。全国讲经交流活动不仅受到了各省级佛协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各基层市、县一级佛协的大力支持。4月份,桐乡市第三届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在嘉兴市佛协举办,70余人到会聆听讲经交流。5月份,成都市金堂县第一届佛教讲经交流会在瑞光寺举行,约350人共同聆听了法师们精彩宣讲。泉州市首届讲经交流会在雪峰讲堂举行。6月份,南安市佛协组织弘法讲经团在市内进行巡回讲经,近300名信众参加;弘法讲经团在溪美、官桥进行弘法巡讲,500余名信众获益匪浅。7月份,黄冈市佛协第五届讲经交流及理事会在黄州区召开,市佛协理事、讲经选手和黄州居士信众200多人参加。
  
  三、形式多样配合全国讲经交流活动。中国佛协1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中国佛教讲经交流会”预讲活动的通知,各地佛教界的讲经交流活动的开展,一方面作为全国佛教讲经交流会讲经法师的预选活动,为“中国佛教讲经交流会”选拔了优秀的讲经僧才;另一方面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讲经交流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丰富全国讲经交流活动。一是变讲经交流会为讲经弘法月。湖南省佛协已连续三年开展讲经弘法月活动,将讲经交流会中时间、经典、题目受限的问题化解,在一个月里宣讲一部或两部经,得到了当地信众的好评。二是依托当地佛学院开展讲经活动。今年四川、河北、杭州等地继续依托峨眉山佛学院、河北佛学院、杭州佛学院等佛教院校开展讲经交流活动,推动本地区佛教院校建设,推动学院僧才培养。  三是借佛教结夏安居期间进行讲经交流。今年辽宁、黑龙江、河南、广东等省及中国佛教学院相继在夏安居期间开展讲经弘法活动,使传统佛制焕发出时代的活力。
  
  自2008年中国佛协成功主办讲经交流会以来,各地佛协组织、寺院和佛教院校也积极组织讲经交流活动,在全国佛教界掀起了读经学经、讲经说法、践行佛法的良好风气,成为各地佛教界弘扬佛法、服务信众,倡导正知正信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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