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四川省宗教局余孝恒副局长、政策法规处田道云处长、伍东炬副处长等一行三人到资阳市就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与资阳市人民政府程启贵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吴华交换工作意见。
余孝恒副局长一行深入资阳市佛教协会,雁江区莲台寺、大佛寺、天主教堂、基督教堂等寺观教堂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宗教团体及寺观教堂负责人对在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向他们提出了具体希望和要求。
余孝恒副局长在听取资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李果的汇报后,充分肯定资阳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经费困难、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宗教领域的稳定,解决了宗教界方面的一些实际问题,为资阳的政治、经济、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对今后工作,他指出:一是要加强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宣传、学习、检查、指导工作。加大宣传学习力度,细化考核标准,搞好考评验收,用典型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二是要加大对两个《条例》的贯彻工作,突出抓落实、抓指导、抓培训、抓管理。三是要加强宗教干部、宗教团体成员,宗教教职人员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建立工作管理网络,切实有效地做好宗教工作。四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和思考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方法,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好务,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