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新闻网江苏讯 2013年8月22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佛教协会在随园大厦办公室召开会长办公会议,南京市民宗局宗志清副局长、张卫萍副巡视员、宗教一处金宗泽处长,该会各位会长参加会议。
驻会马荣恩副会长首先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杨卫泽书记8月6日督查、调研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尤其是杨书记,多次调研指导佛教场所,并与大家座谈,倾听大家的心声,践行着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了党和我们佛教徒,以及信教群众的关系,大家一定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为全市“三都市、三名城”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凝聚佛教界的正能量。
会上,办公室汇报了长虹路250—1号该会原办公场所的拆迁事宜,以及谈判进展情况。隆相会长、莲华秘书长等纷纷发表意见,各位会长形成共识:长虹路250—1号房产是南京市佛教协会最后一块自养产权房产,与佛教协会的日常办公乃至全市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攸戚相关,我们一定要谨慎处理,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据理力争,争取最大化的利益,切实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宗志清副局长就市民宗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会上征询了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