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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部分县召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会议 规范管理

2009年07月08日 抚州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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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为进一步推进各县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引导宗教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纷纷召开创建 “和谐寺观教堂”会议。

南城县从六个方面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

7月1日,南城县再次召开各乡镇统战委员和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认真听取了他们对创建 “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决定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和考核检查工作,并根据各教情况与特点,因地、因教制宜,推进创建活动开展。

二是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乡镇要对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创建活动的具体事项。活动中的每一阶段都要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争取支持重视。全面发动基层统战委员、民宗专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骨干等参与创建活动。

三是强化基层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切实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在场所的管理服务、基础工作等软件建设方面必须有新的突破。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创建。各场所必须对照县创建方案,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制和决策程序、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依法依章建立各项自我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宗教活动。

五是典型示范带动创建。通过重点指导,重点创优,总结经验,面上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会上大家建议在昇山寺、仙都观搞创建试点,并结合南城县去年开展的“五好”文明场所创建活动的经验,拓宽创建思路,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效果。

六是完善长效监管。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与平安场所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互动机制,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做到动态创建,常抓不懈,常创常新,在工作实践中完善长效机制,走长效化的创建之路。

黎川县民宗局召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动员会

7月2日上午,黎川县民宗局在潭溪乡召开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动员大会。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3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县民宗局局长、创建“和谐寺观教堂”领导小组组长何黎鹏作了动员讲话。同时,把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寺观教堂,并与其签订了责任书。

据悉,黎川县民宗局根据省、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十有”举措验收标准。力争5年内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四个零”(即零事故、零上访、零邪教、零封建迷信活动)和“五个好”(即民主管理好、遵纪守法好、正常活动好、服务社会好、环境安全好)的目标。

宜黄县扎实做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

一是召开全县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动员大会,鼓励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并努力做到争先创优。

二是结合创建活动,举办了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教职人员学习培训班。

三是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组织人员到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检查创建活动,着重检查了高温天气下防火措施和设备情况。

四是引导宗教界人士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资助了今年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的贫困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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