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

2009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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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真可(1543—1603),字达观,号紫柏,明代高僧。江苏吴江人,俗家姓沈,生于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他的个性豪爽,十七岁即仗剑远游,似有建功立业之志。到苏州,住在云岩寺,闻僧人晚间称念佛号,心生欢喜。第二天早晨,他就奉资供佛,并依明觉出家。真可自述云;“予受性豪放,习亦粗戆,一言不合,不觉眦裂火迸。自吴门遇觉公,弃书剑,从剃染,而旧习亦为稍更”。他二十岁时。受具足戒。后来到武塘景德寺掩关三年,深入经藏,潜心研究。出关后到庐山,专心研究唯识法想。明万历元年(1573),真可到北京,从遍融、笑岩和或暹理等受学。万历三年(1575),游河南少林寺,后到浙江嘉兴。这时真可已是有名望的僧人,很多人都向他求教。真可在嘉兴时,修复了当地古刹楞严寺。万历二十年(1592),真可再次到北京,住云居寺,巡礼房山石经时,发现隋代静琬埋藏的佛舍利三粒。他的好友德清当时亦在北京,两人共商修《续传灯录》事。就在此时,德清被告因私建寺院罪被捕,并谪贬到岭南。万历二十八年(1600),南康(今江西南部)太守拒收矿税被捕,真可表示同情。他常说自己有三大负,即“憨山(德清)不归,则我出世一大负;矿税不止,则我救世一大负;《传灯》不续,则我慧命一大负”。他的这些怨言,被宫中擅权的太监得知后,嫉恨至极。其时真可的许多门人知道会出事,要真可离开北京躲避,有人甚至用血书劝他走,他都不听,结果事件果然发生了。太监们以《妖书》事件牵连到他,他被捕入狱。真可是急性人,他那里受得此种冤屈?终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愤死在狱中,时年六十一岁。 
    真可出家之后,热心佛教事业。他到各地参学,本想不以禅师自居来弘扬禅法。他修复了嘉兴的楞严寺和北京的潭柘寺,并创刻明朝的方册藏经(《径山藏》)。他的著述也不少,死后,由门人编辑成《紫柏尊者全集》三十卷、《紫柏尊者别集》四卷和《附录》一卷行世。

 真可研究佛学,主张各宗并重,互相贯通,这表明他的圆融思想。他常以《毗舍浮佛偈》教导人:“假借四大以为身,心本无生因境有;前景若无心亦无,罪福如幻起亦灭”。他重视文字般若。他说;“凡佛弟子,不通文字般若,即不得观照般若……”。他讽刺那些不讲文字的禅者说;“今天下学佛者,必欲排除文字,一超直入如来地,志则高矣,吾恐画饼不能充饥也;。他认为文字与禅不可偏废。

 真可知识渊博,兼通儒、释、道三教。他说三教“门墙虽异本相同”。他将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佛化为“五如来‘。

 真可是明代四大高僧之一,又称紫柏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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